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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占用自家院牆外的土地違法嗎

發布時間:2023-08-28來源:小棲 227

        有部分朋友在建成了農(nong) 村自建房之後,還想在農(nong) 村院牆外堆放一些東(dong) 西或占用院牆外的土地用作它事,但是農(nong) 村房屋院牆外的歸屬權在誰呢?下麵小編就來為(wei) 您整理關(guan) 於(yu) 農(nong) 村房屋院牆外的歸屬權是誰的,以及占用院牆外的土地有哪些情況等相關(guan) 內(nei) 容。

        一、農(nong) 村房屋院牆外的土地歸屬

農(nong) 村自建房農(nong) 村自建房

        (一)農(nong) 村房屋院牆外的土地都屬於(yu) 村集體(ti) 經濟組織所有,不屬於(yu) 個(ge) 人的土地。但若是想在農(nong) 村房屋院牆外建造任何建築物或者要占用農(nong) 村院牆外的宅基地就必須向村集體(ti) 申請了。但若是不通過申請而私自進行占用,這就屬於(yu) 違法行為(wei) 了。雖然這一點在《土地管理法》中未做規定,但在地方政府的管理法有部分提到:在諸暨市就規定,農(nong) 村村民未經批準,不得建圍牆等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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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諸暨市土地管理實施細則》第五十七條規定:

        農(nong) 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陽台、挑梁、廚房、室外樓梯、豬舍、廁所、圍牆等建築物屬於(yu) 住宅的附屬設施),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包括構築物)。超過規定的標準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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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所以若是占用房屋院牆外的土地就有以下幾種情況:

        1、超麵積建造

        (1)1987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27日超麵積的

        在這期間有農(nong) 民超過批準麵積占用宅基地建房的情況,隻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ti) 規劃局部調整的相關(guan) 要求、村鎮的規劃的。即使占用麵積超過了原批準麵積部分,也按照“無違建”創建政策經鎮鄉(xiang) 處理到位後,可申請為(wei) 不動產(chan) ,超出批準的部分按照標注違法已處理的方式,不予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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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符合農(nong) 民一戶一基的認定,在補辦用地及規劃手續進行注銷原產(chan) 權證或批文,再取得補辦用地以及規劃審批手續,即可申請不動產(chan) 登記,並標注原產(chan) 權證已注銷。

        (3)2014年3月27日之後超麵積的

        在這個(ge) 時間之後的出現了農(nong) 民超過批準麵積占用宅基地誤差在範圍3%範圍內(nei) 按照規劃審批並驗收合格的,可以申請不動產(chan) 的登記,超過的誤差範圍或違反村鎮規劃建房的,一律按照現行的政策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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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未批先建未取得相關(guan) 手續的,這些部分不予確權。

        (1)在1987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27日未批先建的,應該按照無違建政策處理政策處理到位後,在不動產(chan) 登記簿、證書(shu) 記事欄內(nei) 注明超占的麵積。

        若村民在該村已經存在兩(liang) 處建築,而其中的一處未經批準而進行占用宅基地,但是建房者滿足建房的條件,且所占的宅基地是符合土地利用的總體(ti) 規劃或者規劃的局部調整的相關(guan) 要求和村鎮規劃的要求的,那麽(me) 如兩(liang) 處占地麵積合計在120平方米標準內(nei) ,用一個(ge) 宅子計算,在取得補辦的手續後,就可以申請不動產(chan) 登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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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農(nong) 民兩(liang) 處的占地麵積合計超過120平方米標準,符合分戶的條件,即可按照分戶的標準計算,取得補辦的手續後,就可以申請不動產(chan) 登記。若是不符合分戶條件的,可以由村民選擇保留一處,其餘(yu) 的部分可按照拆除並辦理宅基地注銷登記,保留的部分取得補辦的手續後,可以申請不動產(chan) 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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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2014年3月27日之後未批先建的情況,那農(nong) 民未經批準就占用宅基地或違反村鎮規劃建房的,一律按現行的政策處理。

        3、重建、翻建、加層的,不予確權。

        2014年3月27日前,農(nong) 村住宅存在未經批準重建、翻建、加層等情況,經鎮鄉(xiang) (街道)按照無違建政策處理到位,並補辦規劃手續後,無相鄰權糾紛,符合質量安全的,可申請不動產(chan) 登記,其超層部分建築標注不予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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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超過批準範圍的陽台、挑台、門台、室外樓梯及三層以上閣樓麵積不確權,記載附記欄內(nei) 。

        5、按照“無違建”政策處理後保留的生活附屬用房(設施),不受理不動產(chan) 登記申請。

        以上就是小編為(wei) 您整理的關(guan) 於(yu) 農(nong) 村房屋院牆外歸屬等相關(guan) 內(nei) 容的整理,以上小編其實已經介紹的很清楚了,農(nong) 村房屋院牆外的土地屬於(yu) 村集體(ti) 的,不能私自占用,若是想用需得向村集體(ti) 申請,申請成功才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