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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陽光房違建如何認定

發布時間:2023-11-24來源:小棲 214

        陽光房是近幾年深受百姓喜愛的一款產(chan) 品,不過很多在自家搭建的陽光房都被判定為(wei) 了違建麵臨(lin) 拆除。那麽(me) ,一樓陽光房違建是如何認定的呢?已建完城管無權強拆又是真的嗎?下麵就隨住宅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樓陽光房違建如何認定?

陽光房陽光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ang) 規劃法》第40條的規定,在城市,鄉(xiang) 鎮規劃區內(nei) 進行建築物,構築物等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個(ge) 人應當向城鄉(xiang) 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如果業(ye) 主無法出具由規劃局出具的建設工程許可證,就是違法搭建。因此如果要在一樓露台搭建陽光房要按照以下幾個(ge) 步驟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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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首先要看所占露台是否為(wei) 業(ye) 主共有,如果是業(ye) 主共有,不管是否搭建成房都屬於(yu) 違建。

        2、如果該露台是業(ye) 主私人所有,那麽(me) 也要看在相關(guan) 條約中是否有禁止搭建陽光房的條款,如果有相關(guan) 條款,那麽(me) 業(ye) 主也是不可以搭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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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果該露台是業(ye) 主私人所有且沒有相關(guan) 條款規定禁止搭建,那麽(me) 業(ye) 主想要搭建陽光房的話,也要在不影響他人采光、使用等的前提下搭建。

        已建完城管無權強拆是真的嗎?

        假的!嚴(yan) 格來說,城管其實並無權利直接對違法建築進行強拆。但在生活中,我們(men) 往往會(hui) 看到城管會(hui) 組織人員對違建強拆,這主要是在根據《城鄉(xiang) 規劃法》的規定下,當地人民政府授權給城管部門,賦予其一定的權利,允許其對違建進行強拆。所以,在授權的情況下城管才有權利對違建進行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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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強製拆除違法建築,政府也要嚴(yan) 格遵循《行政強製法》的程序性規定,拆除之前應當先通知相對人自行拆除,在當地張貼公告且不得在夜間拆除。一般情況下,城市管理部門在尚未經當地人民政府授權責成的情況下,並無職權直接對違法建築進行強拆,所以此時城管的強拆行為(wei) ,即使是針對違建,這也是可以認定為(wei) 違法的。反之,若是賦予了強拆的權利,那麽(me) 就可以對違法建築強拆,不過在強拆的時候也要注意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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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就是住宅小編為(wei) 大家帶來的關(guan) 於(yu) 一樓陽光房違建如何認定,以及已建完城管無權強拆是真的嗎等相關(guan) 內(nei) 容了,希望能對想要了解的朋友們(men) 有所幫助!如果還有想要了解的其他相關(guan) 資訊,別忘了多多關(guan) 注小棲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