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自建房離婚後怎麽分
近幾年閃婚閃離成了一個(ge) 很普遍的社會(hui) 現象,有離婚就意味著有財產(chan) 分割,在農(nong) 村那些財產(chan) 分割就是那些宅基地,自建房等的分割,究竟離婚後農(nong) 村自建房怎麽(me) 分?就讓小編給您一一道來。
農(nong) 村自建房離婚怎麽(me) 分?
農(nong) 村自建房屋的產(chan) 權不像城鎮房產(chan) 的產(chan) 權分的那麽(me) 明確,離婚後自建房的產(chan) 權怎麽(me) 分,還得要具體(ti) 問題具體(ti) 分析。
農(nong) 村自建房
1、婚前建造的房屋
對於(yu) 一方婚前建造,婚後夫妻雙方共同使用居住的,如果雙方沒有相反的約定,該房屋屬於(yu) 個(ge) 人婚前財產(chan) ,應判歸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所有。
如果因婚前建房而產(chan) 生的債(zhai) 務是用婚後共同財產(chan) 償(chang) 還的,那麽(me) 得到房產(chan) 的一方應按當初償(chang) 還債(zhai) 務總額的一半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chang) 。
農(nong) 村自建房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為(wei) 子女結婚居住使用的
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為(wei) 子女結婚居住使用的,如果房屋建造時是以子女的名義(yi) 申請建房的,該自建房屋能否作為(wei) 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chan) ,還得看該房屋是在子女婚前建造還是婚後建造的。
農(nong) 村自建房
如果是婚前建造,一般會(hui) 將其視為(wei) 贈送給子女個(ge) 人的,那子女的配偶無權分割。婚後建造一般視為(wei) 是贈送給子女夫妻雙方的,那該房屋就是子女的夫妻共同財產(chan) ,如果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對於(yu) 父母在子女婚前建造的房屋,除非父母明確表示該房歸子女夫妻共同所有,或承認有子女夫妻的房產(chan) 份額存在,子女的配偶才有權權分得房產(chan) 。
農(nong) 村自建房
如果男女雙方結婚後與(yu) 其他家庭成員一起居住生活,且沒有對家產(chan) 進行分配,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有房產(chan) 或原屬一方父母的房產(chan) 沒有明確給夫妻雙方的,該房產(chan) 也不能作為(wei) 共同財產(chan) 予以分割。
3、男女雙方家庭共同出資建造的房屋
農(nong) 村自建房
對於(yu) 婚前男女雙方的家庭共同出資建造的房屋,如果是用一方父母名義(yi) 申請建房的,一般視為(wei) 這一方的家庭財產(chan) ,離婚時取得房屋的一方應返還對方資助的款項。
但如果建房時是以子女一方的名義(yi) 取得批準用地的,由於(yu) 雙方家庭出資建房的目的是為(wei) 子女結婚使用,若證實該房屋確實是夫妻雙方婚後居住使用的,那該房產(chan) 可視為(wei) 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chan) 。
農(nong) 村自建房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雙方家庭的出資可視為(wei) 對各自子女的個(ge) 人贈與(yu) 。在子女離婚分割房屋時,可以根據雙方家庭的出資比例由雙方分割該房產(chan) 。
4、家庭建造而共同居住的
有些地方農(nong) 村宅基地是以戶為(wei) 單位進行審批的,因此由家庭建造而共同居住的房屋,屬於(yu) 整個(ge) 家庭即一戶的共同財產(chan) 。夫妻離婚時應當從(cong) 中分割出屬於(yu) 夫妻財產(chan) 的相應份額,屬於(yu) 夫妻雙方共同財產(chan) 的部分應再次進行分割。如果在離婚訴訟中一方要求對上述家庭共有的房產(chan) 進行分割,而各方所有的房產(chan) 份額又不好確認的,法院一般先對夫妻雙方所有的其它財產(chan) 進行分割,房產(chan) 的分割,則是讓當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產(chan) 之訴。
農(nong) 村自建房
離婚房產(chan) 分配一直以來都是複雜的問題,農(nong) 村房屋的產(chan) 權分配不像在城市買(mai) 房一樣還可以有一些票據作為(wei) 憑證依據,具體(ti) 的問題還得具體(ti) 去分析,對於(yu) 離婚後農(nong) 村自建房怎麽(me) 分大家都清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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